刘春兵:男,河南陕县人,中共党员,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200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至今在郑州轻院工作,现任政法学院院长,兼任河南省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伦理学、法学理论、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郑州大学学报》、《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课题10项,目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级课题一项、与清华大学合作研究课题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课题10项,目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级课题一项、与清华大学合作研究课题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