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5-19浏览次数:5

2010051901: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

新华社北京518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相关解读: 我国新增刑事案立案追诉规定 严打资助恐怖活动】

骗贷达到100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新华社北京518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一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新华社北京518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新华社北京518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有意使用假币达到400张将被立案追诉

新华社北京518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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