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银峰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次数:30

来源:校科技处

 

校属有关单位:

    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重大预研专项基金项目将改变申报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申报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至9月15日进行,为便于广大老师假期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及指标分配

    1、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我校正式聘用的副高级职称以下(含副高)教职员工,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应能够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曾经得到校基金资助切能够保证研究顺利进行并已结项,从上次得到资助至今超过5年的,可以再次申报。

    2、教授、博士不得申报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在研校科研基金、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该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在研承担各级纵向计划项目(有经费支持的)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本年度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继续实行按学科限额申报,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申报名额如下: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各限申报5项;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政法学院(思政部)、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体育系等单位各限申报4项,其他单位各限申报1项。机关及教辅人员必须从相关学科二级学院(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机关及教辅人员的直接申请。

二、资助范围及管理要求

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范围及管理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1、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A3纸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

    2、申请者将申请书上报所在二级学院(系),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流程(试行)》要求,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核后,经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评议、筛选,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由院系科研秘书将纸质材料统一报科技处,电子文本通过云平台个人账号进行申报并上传。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名单。校基金重在项目质量,择优进行资助,希望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议、筛选工作,将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实力的项目推荐上报。

    4、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四、申报时间:

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时间:(云平台网络开放时间为201491日,关闭时间为201491524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校基金申请书.doc.doc

    联系电话:63556283

联 系 人:王 治


科技处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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