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人事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5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
注:郑轻院[2010]39号文件中规定,“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三、分配名额及资助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7个名额,根据我校实际,各院(直属系、部)限报2人。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0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填写),经所在院(直属系、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所填成果均为近三年来(201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须注明收录情况)、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6、上述材料务必于2014年9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至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仍无人申报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申报指标。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院(直属系、部)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