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科技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3—201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课题、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4份(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全文,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一式5份;《申报表》一式5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发至邮箱chengguoke@zzuli.edu.cn。
2、申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郑州市社科联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校内各院系需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加盖院系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参评者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二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注意:凡是正式出版的各类著作和被各级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必须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于11月4日之前报送至东二楼22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晓辉 王 云
联系电话:6362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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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