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银峰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14

来源:校人事处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31)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数量: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根据我校实际,校属各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CN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类文章3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一)评审按照个人申报,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评审条件和相关规定,遴选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优秀教育管理人员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纸质材料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二)《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0份及电子版。填写表格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对表格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栏目。

(三)《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四)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

(五)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推荐人选2010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六)推荐人选2010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CN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七)推荐人选2010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5917日(周四)18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东风校区办公楼一楼10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荆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503

附件.zip

人事处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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