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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各支部:
为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1.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委会及时增补委员,组织健全。支部书记及各委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2.支委会沟通及时顺畅,团结、协作、民主、和谐,思想作风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4.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党员教育管理
1.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至少3次,党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报告或读书心得。
2.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思想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与工作部署。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保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党员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
5.及时、准确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信息上报。
6.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按计划和程序发展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转正等工作,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制度落实
1.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内的重要教育学习和管理举措,以及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事宜,如党员发展和转正、奖惩和组织处理等,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员到课率达到90%以上。
3.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1次。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应按计划每年组织1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支部每名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发现党性、党风和党纪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
6.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要求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1次,同时对支部班子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7.坚持主题党日制度。支部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填写《主题党日活动备案审批表》用于经费申请和留档。主题党日做到主题鲜明,效果良好,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
(四)活动开展
1.党支部活动有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年度开展的各类活动要做好记录,资料齐全。
2.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3.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4.重视宣传。支部每年向学院网站至少推送本支部有关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党建信息4条。
(五)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按要求做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2.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监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支部所在部门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六)发挥作用
1.支部班子和党员团结和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2.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本支部贯彻落实。
3.定期或主动分析、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把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积极支持工会小组开展群众性活动。
4.党员在完成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考核步骤与方法
(一)日常抽检
党总支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二)专题抽检
主要针对专题、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三)支部自评
每年12月份支部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填写《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并报党政办公室。
(四)党总支考评
党总支每年12月份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掌握情况,通过查阅支部相关材料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依据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打分。
三、计分标准与公布
(一)考核结果
支部考核总分=支部自评分×40%+党总支考评分×50%+平时工作表现10%。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或学校公告栏中公布,并作为党内评先评优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中共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