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我校第二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总结鉴定及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银峰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23

来源:校教务处

 

各院(系、部)、有关单位:

我校2012年批准立项的第二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已进行近两年,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计划20146月进行第二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的总结鉴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鉴定和评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改项目的总结和鉴定

2012年学校批准的第二批青年教改立项项目(附件2)均须参加本次教改立项总结鉴定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总结鉴定表》(附件3),详细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各单位应认真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和初审意见及《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改项目总结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4)。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在各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鉴定。

1、项目已完成并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具有示范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且有公开发表或已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教研论文的教改项目,可推荐参加校级教学成果的鉴定,该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整理项目背景材料并单独装订成册,背景材料要求真实且与课题直接相关。

2、项目有一定进展,仅取得阶段性成果尚未最后完成的项目,可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经批准列入第三批青年教师教改项目管理。

各单位应于52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电子)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0室,电话:63556884;科学校区经管楼118室,电话:86609659)。

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在完成学校第二批青年教改项目总结、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取得明显成效并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确有示范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改项目,在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申报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必须有公开发表的高质量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各单位对申报评奖项目要在调查论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6),按不超过本部门立项项目总数的35%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被推荐项目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7)一式三份,与项目总结鉴定表和项目背景材料一起于523日前集中报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二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总结鉴定表.doc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改项目总结鉴定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6: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7: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教务处

返回原图
/

 

Baidu
sogou